今年前5个月,保康脱贫人口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县里对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据该县乡村振兴局最新统计表明,2021年度保康落实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对象18139人次,补助资金达792.53万元。
为巩固脱贫成果,鼓励和促进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该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组建工作专班,共同落实2021年度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为保证脱贫人口都能领到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该县制定标准化政策兑现流程,抓好“联审+公示+兑付”三个环节,“联审”分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定三步走,先由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入户摸排并收集外出务工证明、务工考勤记录、工资条等相关资料形成汇总名单上报乡镇,各乡镇再逐村逐户进行初审后汇总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对乡镇上报的汇总表进行最终审核把关,及时反馈问题数据,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应补尽补;同时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采取直达农户一卡通账户的方式,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兑付到位。
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加大数据比对分析和部门信息共享,在镇村实地摸排基础上,由县乡村三级信息员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方式对补助对象数据进行分级比对、反复核对,确保政策资金真正揣进老百姓腰包。
来源:湖北日报讯记者刘胜
编辑:邵一玲
编审: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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