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在武汉市新洲区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现场,新洲区涨渡湖小学10名学生将数百尾鱼苗放归湖泊。涨渡湖小学学生邹紫涵向全区小学生发起倡议,号召从我做起,保护湿地、爱护环境;新洲区相关领导向小学生代表授“少年环保先锋队”旗,增强学生们保护环境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活动现场介绍了涨渡湖基本情况,以及水生物、渔业养殖等情况,帮助孩子们了解更多湿地知识;新洲区园林和林业局湿地办公室陈玲围绕《湿地保护法》讲授法治课。全区小学生通过电视同步收听收看。
上午10时,在新洲区法院干警和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下,480万尾鱼苗被有序放归涨渡湖,主要品种包括白鲢,花鲢,鳜鱼,黄颡鱼等。本次放流活动通过短视频、电视直播等方式,执行干警以王某元等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为例,向网友、全区小学生介绍了非法捕捞行为的认定、长江禁捕的范围、非法捕捞的严重后果等知识。
近年来,新洲区法院积极探索环境修复责任的裁判与执行方式,引导犯罪分子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实现对犯罪分子惩罚、教育和生态环境修复的统一。截至目前,新洲区法院先后作出了6起生态修复判决,在对被告人依法运用自由刑、罚金刑予以惩处外,还责令被告人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承担环境修复义务,最大限度还原绿水青山,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刘胜 通讯员邰生鹏 董星星
责任编辑:张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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