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一“主播”非法狩猎领刑六个月

“同属于一片蓝天……人类与野生动物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主播’应该多传播绿色正能量……我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令自己感到汗颜。”

近日,大冶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狩猎案件,被告人毛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赔偿国家生态资源受到的经济损失460元。

毛某是一名男主播。2021年10月至11月间,毛某先后多次在大冶市还地桥镇某村“后背山”放置捕兽夹用于捕猎。2021年11月11日,毛某通过直播平台直播捕猎过程,他来到放置捕兽夹的地方,发现有2只野兔和1只野鸡被捕获。当其准备将野兔和野鸡装袋带走时,公安民警“从天而降”,将其当场抓获,并“解救”受伤的2只野兔和1只野鸡。

后因野兔、野鸡均因伤重死亡,民警将其移交大冶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进行掩埋处理。

经江西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只野兔为兔科草兔,价值160元;1只野鸡为雉科雉鸡,价值300元;草兔、雉鸡系受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毛某非法狩猎造成野生动物死亡,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结合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荆楚网通讯员 张国庆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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