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布2022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省级试点,你的家乡上榜了吗?

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印发通知,公布2022年第一批城市建设领域省级试点。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每月28日前须向省厅报送试点推进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连续两个月不报送进展情况或全年3次不报送每月情况的,试点资格将自动撤销。各试点城市认为试点工作基本完成或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向省厅提出验收申请。

试点名单如下:

2022年第一批城市建设领域省级试点

一、市政工程

101.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试点

十堰市、黄石市、松滋市

102.市政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

赤壁市

103.供排水管道检测与修补试点

襄阳市、钟祥市

104.城市老旧管道更新改造试点

荆门市、枝江市、大冶市、南漳县

105.排水防涝系统化试点

宜昌市、洪湖市、十堰市茅箭区

二、水环境治理

201.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试点

襄阳市、黄石市、监利市

202.县城黑臭水体治理试点

钟祥市、松滋市、江陵县

203.城市滨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

潜江市、石首市

三、城市更新与新城建

301.连片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

襄阳市高新区、兴山县、荆州市荆州区、浠水县、当阳市

302.完整社区建设试点

赤壁市、黄石市西塞山区、襄阳市高新区

303.城镇老旧小区弱电改造“四网合一”试点

黄石市西塞山区

304.城镇老旧小区停车设施改造统筹管理试点

秭归县

305.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化试点

大冶市、黄石市黄石港区、西塞山区

306.城市更新试点

监利市、丹江口市

307.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

兴山县、江陵县


文章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黄朋威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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