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1月28日,我省已为困难群众发放节日慰问金7.42亿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0.29万人,同步发放到位的还有今年1月份的救助金,宜昌、荆门等地33个县(市、区)已提前发放2月份的救助金。
2021年12月30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2021年12月在册的低保对象按当月补助水平增发一个月慰问金,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2021年12月份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增发一个月慰问金。
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让困难群众在春节前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省民政厅建立每日更新的统计报表机制,通过收集救助对象账户信息等佐证资料,实时了解掌握各地发放工作进度,并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调度提醒,通过实地调研、电话抽查、上传对象存折照片等方式督促各地及时发放补助金和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1月13日至18日,省民政厅派出工作组分赴黄冈市红安县、麻城市和咸宁市赤壁市、通山县实地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及其联系帮扶人、照料服务人等方式,重点查看困难群众救助金(含慰问金)发放情况、实际生活状况、联系帮扶机制运行情况、照料服务人履行协议责任等情况。这四个县(市)均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救助金、增发慰问金;均建立并落实了重病重残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联系帮扶机制,联系帮扶人定期探视,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均组织签订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明确了照料服务内容,逐一确定了照料服务人,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照料服务人履职尽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照料服务有保障。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督促各地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和联系帮扶工作,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温暖过节、平安过冬。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记者李光正、通讯员刘三强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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