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田每年不低于每亩740元 黄石新增耕地耕种连续奖补三年

水田不低于每年740元/亩,旱地不低于每年560元/亩。近日,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通知,在全省率先推行激励机制,对新增耕地管护主体给予奖补。

此次纳入奖补的主要是黄石市财政投资建设的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土地整治项目。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奖补落实到位,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的培肥、种植等费用在项目建设时纳入预算,整治项目完工、新增耕地种植后,方可申请验收。验收备案前,项目所在的乡镇政府、村委会与土地承包人签定后期管护协议,明确管护主体、管护内容、管护期限、耕种主体和种植农作物等。原则上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落实耕种,旱地应种植粮、棉、油、豆、莱等农作物,水田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稻。

按照“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管护期内新增耕地农产品收益归承包经营人所有,政府连续三年给予奖补。管护期间,各县市自然资源部门、乡镇、村委会将定期巡查监督,督导新增耕地按要求耕种,严禁种植药材、苗圃、果树及其他树木,挖塘养鱼等,杜绝耕地“非农化”和抛荒现象。

通知还明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将与乡镇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相挂钩,列入领导于部年度考核,同时与后期土地整治项目及奖补资金挂钩。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记者祝华、通讯员唐玥、陈小虎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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