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3男子 禁渔区内“垂钓”被刑拘

十年禁渔成效显著,政策深入人心,但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在禁渔区内非法钓鱼。1月13日,记者从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了解到,3男子因非法在鄂州梁子湖钓鱼被刑事拘留。

1月11日,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鄂州市农业农村局、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在梁子湖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联合执法行动。当日上午10时许,执法人员在梁子湖广家洲大堤至南湖大堤水域一带发现有几名男子在垂钓,当执法人员走上前检查时,发现其中有4人使用的是路亚串钩等渔具在钓鱼,旁边水桶内放着当天钓到的鱼。

经查,4人均为附近梧桐湖新区人,当日闲来无事便相约一起外出钓鱼,虽然他们都知道该水域内禁止使用禁用渔具垂钓,但仍抱着侥幸心理在湖边锚鱼,却不想让执法人员逮个正着。

“长江十年禁渔期,不只是禁止捕捞,禁止电鱼、毒鱼、网鱼等非法行为,还要规范长江流域的垂钓行为。”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介绍,在非禁渔区可以使用一人一竿一钩垂钓,但不得使用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中明令禁止的渔具。

记者了解到,当日该执法队共出动30余人,劝阻违规垂钓人员15人,现场放生钓获鱼类若干,收缴各类鱼竿19根。目前杨某、骆某等3人已被鄂州警方刑事拘留。

梁子湖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梁子湖是国家级武昌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在保护区内禁止垂钓。


文章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梁传松 通讯员曾拥军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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