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探索库区生态补偿新机制—— 护好漳河水,可拿补偿金

12月13日清晨,薄雾蒙蒙。荆门市漳河新区肖岗村支书陈新像往常一样,沿着库区岸线巡查,查看水面有无违规作业,提醒果农禁用农药化肥,强调家家户户垃圾归位。

“听说市里专设了库区生态补偿资金,好事啊!漳河水质好坏直接关系到大家的饭碗,马虎不得。”陈新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该村种有柑橘、果冻橙5800亩,去年人均纯收入16800元。

当天,荆门市出台《荆门市漳河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立年度规模450万元的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32个村(社区)的生态补偿,标志着漳河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正式实施。

生态补偿价值怎么算

作为全国八大人工水库之一,漳河水库位于荆门、宜昌、襄阳三市交界处,总库容20多亿立方米,是全省唯一按照地表水一类标准考核的水体。漳河还是荆门市唯一“零工业”区,是80多万荆门人的饮用水源。

今年9月30日,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加强漳河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漳河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早在年初,荆门市就启动了漳河库区保护性生态补偿机制编制工作,其中生态补偿价值确定是一大重点。

《办法》明确:荆门市级、东宝区、漳河新区共同筹资设立生态补偿资金,水生态补偿、林生态补偿各占80%和20%。生态补偿价值以2020年“二圈”范围内的公益林面积和漳河水库水质10个月达到I类标准为基准,设定漳河库区生态补偿基准价值为450万元。

在生态补偿基准价值的基础上,实际的生态补偿价值综合漳河水质、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村创建、退果还林等情况确定,作为资金预拨和清算的依据。生态补偿价值测算指标包括生态补偿指数和生态管理系数,前者由人口、岸线、生态林面积等不易发生变化的固定值折算而来,反映各村生态环境基准状况,后者是考核性系数,考核村(社区)当年管理性事务的工作开展情况。

荆门市财政局资环科工作人员介绍,水生态补偿与漳河水库水质挂钩,年度水质变好则增加补偿额度,反之则减少补偿额度。水质达到I类标准的月份等于或超过7个月时,所有绩效评价合格的村(社区)按生态价值指标清算生态补偿金,若水质达到I类标准的月份少于7个月的年度,只对水生态补偿指数不低于基准指数的村(社区)予以水生态补偿。

450万元补偿金如何用

根据《办法》,今后每年4月前,荆门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转换为生态补偿价值评价指标,按指标清算各村(社区)上年度生态补偿实际金额。

根据《办法》,漳河库区生态补偿资金直达村(社区),支出仅限于本村(社区)环保设施建设、污水及垃圾处理、水环境整治、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等项目,环保工作任务,以及库区群众生态搬迁补偿和因生态保护限制生产性活动补偿等,补偿不溯及以往。

为平衡各村环保建设投入需求,以及实施跨村(社区)或全域性的环保项目,镇可向上述村(社区)统筹生态补偿资金,但原则上不得超过村(社区)年度水生态补偿资金的20%。

“通过绩效管理方式对漳河水库生态环境实行价值补偿,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引导作用。”荆门市财政局局长王俊说。与横向流域惩罚性生态补偿相比,漳河库区生态补偿机制属于湖泊型保护性生态补偿。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孙文力表示,财政、环保、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联合把良好的生态环境转换成生态补偿指标,通过生态补偿实现生态价值,操作性强,是一种新的体验和尝试。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王焰新认为,漳河生态补偿方案先按规则预分配,次年考核绩效及水质达标情况,不合格的收回资金,体现激励与约束并行;指数体系有特色,引入了岸线长度、公益林面积、社区污水处理等指标,将环保、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有效联结起来,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我国湖泊型生态补偿指标设置难题,为全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鲜活案例。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剑军 通讯员 万靖

责任编辑:金锦芳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以上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