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获悉,我省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5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能耗强度下降、碳排放强度下降、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据悉,该《意见》从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完善政策制度体系等方面,提出25条“绿色”举措。
为让农业更“绿”,我省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推进农业产地环境治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2025年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产品达2450个;发展种养一体、农牧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2025年秸秆基本实现全利用,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开展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2025年高标准农田面积达4680万亩以上。
提升服务业“绿”含量。根据意见,我省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节能改造,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能源利用效率(PUE),均不高于1.3。
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也将得到升级。到2025年,设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0年提高10个百分点;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到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70%以上。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和利用体系,2022年实现所有县(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99%以上。
同时,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设区城市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60%,县(市)建成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
更多建筑将身披“绿装”。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标准达100%,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50%以上。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记者廖志慧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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