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国境“打洋工” 安陆一对堂兄弟赔钱还获刑

被高额薪酬诱惑,安陆一对堂兄弟偷越国境,不料刚上岗就发现这家所谓的公司是从事电信诈骗的。不仅损失了7.7万元赔偿金,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日前,安陆市人民法院以偷越国境罪,对两人均判处拘役5个月,各处罚金4000元。

涂某、涂某某是堂兄弟。今年3月,两人受熊某(另案处理)的拉拢和引诱,欲偷渡到缅甸某公司从事客服工作,从中获取高额薪酬。3月24日,涂某、涂某某从安陆抵达武汉天河机场与熊某会合,三人当天即到达云南昆明,25日辗转到大理。

在熊某的联系下,缅甸公司老板让熊某带一名绰号为“牛牛”的男子一同偷越出境,三人在与“牛牛”会合后,由缅甸公司安排的一辆商务车载四人上高速往芒市方向行驶,但由于前方封路禁止车辆通行,四人只得返回大理,在该公司的安排下到云南临沧市镇康县的一民房住下。

3月31日下午,熊某在公司的安排下带领涂某、涂某某以及“牛牛”三人,乘坐一辆黑色轿车绕开边防检查站、口岸关口到达镇康县与缅甸交界的一山边,在“蛇头”的指引下,四人沿着山间小路步行到达缅甸境内后,乘坐公司安排的越野车到达位于缅甸果敢的“缅北大酒店”,并在该公司的安排下工作。

4月7日,涂某某发现该公司系从事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后,通过“孝感公安”微信公众号报警。4月29日,涂某、涂某某的家属通过中间人分别向缅甸公司支付7.7万元赔偿金后,两人方才脱身逃离陷阱。两人从缅甸乘车到达镇康县南伞口岸对面,并徒步从南伞口岸入境时被查获。6月1日,涂某、涂某某经安陆市公安局书面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所涉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涂某、涂某某违反国家国(边)境管理法规,多人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鉴于被告人主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遂作出上述从宽处罚。


文章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记者陈勇

责任编辑:许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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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