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为农民工严某(左一)讨回工钱
活干完了,老板没结工钱人跑了,打工者无钱食宿也回不了家。8月17日,在襄阳市保康县公安局黄堡派出所,外地民工严某向民警深深地鞠了一躬,感谢民警帮他讨回拖欠两月之久的1.4万元工资。
“感谢警察同志帮我维权,拖欠我的工钱总算要到了!”他一遍遍地表示感谢,而民警们连称:“不用谢,你抓紧时间去做核酸检测,也好早日回家。”
8月13日上午,保康县公安局黄堡派出所接到严某上门求助称,他为骡马队易老板打工,活干好了,易老板没结工钱人跑了,现在自己无钱食宿,也回不了家。
经了解,严某45岁,云南省曲靖市五龙乡人。今年5月,他在广西务工时经人介绍,结识了骡马运输队的易老板,后跟随其来到湖北保康县黄堡镇为一工地运输材料,严某的工作是帮易老板喂养骡马及运输材料。
6月中旬,该运输工程完工后,严某多次找易老板索要工钱,但都被易老板以未结到工程款为由拒绝。8月13日上午,严某发现易老板结到工程款后带着骡马离开保康,无奈之下才求助警方。
为维护民工权益,帮严某讨回工钱,民警一边安抚严某情绪,为其安置食宿;一边通过电话联系上易老板,向其阐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及其法律依据。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易老板表示三日内返回保康为严某结算工钱。
8月17日上午,易老板如约赶到黄堡派出所,当场支付了严某1.4万元工钱。随后,严某留下部分路费后,在民警的陪同下将剩余现金存入银行。
文章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记者周萍英 通讯员欧阳智慧 徐肖
责任编辑:许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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