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在2019年、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国家第三方实地监测评估中,湖北居中部第一,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201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湖北省把全面对标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提出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为重点,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96.2%的行政村达到了“五有”治理标准。累计建改农村户厕375.9万户,农村公厕2.97万座,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7.6%,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75.19%。89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并运行,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33.65%。在2019年、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国家第三方实地监测评估中,湖北居中部第一,位列全国第一方阵,较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三年来,全省累计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342.62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中,农村厕所革命除累计统筹落实中央、省级奖补资金31.26亿元外,还转贷了地方债券52.67亿元保障支持。省级层面印发了《关于统筹整合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明确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农村交通、水利、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43项约230亿元的乡村建设资金,均可统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
除此之外,全省狠抓机制保障、质量保障和人员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还将强化宣传引导、注重规划引领、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法规制度,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湖北样板。
文章来源: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王丹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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