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警察侦办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这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白冠长尾雉,和大熊猫、金丝猴一样珍贵,可惜被人猎杀了。”6月21日,京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办案民警向记者展示白冠长尾雉的残余羽毛,成功侦破该起涉林刑事案件,有效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2021年4月,原荆门市森林公安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调整为市公安局管理,并更名为荆门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改革后的森林警察支队主要承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2021年上半年,荆门公安以“昆仑2021”5号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零容忍”,立案侦办森林刑事案件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起诉10起13人,攻克积案7起,有力保护了荆门森林生态安全。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甘勇 通讯员韩红芝 李维涛
责任编辑:许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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