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启动耕地保护“十大行动”

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4月底,我省决定开展耕地保护“十大行动”。

严格耕地保护考核机制,将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土地督察例行整改等纳入考核指标,建立精细化考核指标体系和耕地保护激励机制。

建立“耕地保护红黄牌”制度,对耕地保护不力的市县政府提出黄牌警告,情节严重的出示红牌,提请省政府对其约谈,并移交省纪委监委。

强化耕地占补平衡,通过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途径,因地制宜实施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和旱改水项目,开展核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情况。

构建多部门工作联动机制,积极建立自然资源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探索以检察公益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方式支持推进土地执法查处工作。

以实施“亩产论英雄”为抓手,全面提高我省资源利用效率,编制内容涵盖广、标准设计严的用地标准体系。

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对督察发现的违法问题组织整改查处、追责问责。对重大典型问题,及时移交移送至纪检监察部门。

深入开展“店小二”服务行动,全面掌握企业用地需求,帮助企业解决用地计划指标、落实占补任务等问题,引导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进一步优化用地集中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开展土地出让和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专项治理行动,对2018 年至2020年违法违规出让土地、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进行清理,查找问题,加快整改。

开展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违法用地情况为基础的调研工作,开展交通项目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

推进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对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及往年“挂账”问题,要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并定期通报、向纪委监委汇报。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大力开展耕地保护“十大行动”,将全面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新增势头,全面提升我省耕地保护工作水平。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记者祝华、通讯员邹辉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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