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鼓重锤!荆州市发布2021年长江禁捕工作要点

19日,记者从全市长江禁捕执法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市各地将加强渔具渔需和渔获物市场监管,加强涉渔船舶和休闲垂钓管理,加大联合打击和转产安置力度,进一步推动我市长江禁捕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见效。近日,市禁捕办印发《荆州市2021年长江禁捕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并建立保障措施。

根据部署,全市各地将加强渔具渔需监管,健全完善渔具渔需门店台账,对本地电商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禁用渔具销售无所遁形。要建立农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责任包保制度,明确专人进行包保,实行水产品销售摊位挂牌销售,实现渔获物销售可追查、可追溯。

各地要加强涉渔船舶管理,退垸还湖过渡期标识管理的渔业生产和生活用船,确保在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上岸处置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垂钓管理文件,确保垂钓规范有序,禁止钓获物买卖交易,一经发现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坚决打击。

相关部门要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健全由渔业(渔政)、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完善“专项查打、日常巡管、事前防范”三位一体的协调配合机制,协同联合作战、快查速审严打,保持打击非法捕捞的高压严打态势。

在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社会保险安置方面,各地要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退捕渔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工作机制,建立退捕渔民“一户一档”制度,精准摸排掌握退捕渔民相关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应安尽安。

下一步,我市还将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智慧长江”“智慧洪湖”“智慧长湖”等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天网工程”建设,实现“人防”+“技防”,提升执法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图文来源:荆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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