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挂号、免收门诊费!湖北2月6日起执行核酸检测新规

2月5日,湖北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诊察费收取政策的通知》,要求从2月6日起,居民单纯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无需挂号,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挂号费和门诊诊察费。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设置专门的窗口和区域,为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居民提供采样服务,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收费政策,各级医保、卫健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机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在4号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已作出明确要求,核酸检测机构要设置专门的窗口和区域,为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采样提供采样服务,群众无需挂号和免收门诊诊察费,同时还要求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的手段,不仅用信息化的手段进行预约,还包括费用支付、信息反馈,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根据要求:

2月6日起,武汉市包括委属、省属、在汉部队等全部公立医疗机构,要设置专门的窗口和区域,为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采样提供采样服务,群众无需挂号。

相关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挂号费和门诊诊察费,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即核酸检测项目最高限价为80元/次,抗体检测下调为25元/项,上述价格为政府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武汉市医保部门、卫健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将及时按规定处理并报告。

春节核酸检测,医保如何报销

据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纳入武汉市医保乙类支付范围。“愿检尽检”的市民按武汉市医保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根据湖北省相关规定,湖北省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为10%—30%。为了最大限度减轻武汉市参保人员经济负担,武汉市将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个人自付比例确定为10%。

武汉核酸检测、抗体检测医保支付标准包括:

一是武汉市参保人员住院进行核酸、抗体检测,由(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个人先付10%后,剩余部分再进行医保报销。根据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保报销标准,按相关比例由参保人和医保基金共同承担。

举例:

目前,武汉市在职职工在一级(社区)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2%、89%、86%。

此次降价后,武汉市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的个人负担为:

80元*10%=8元

(80-8)元*(100-86)%=10.08元

8+10.08=18.08元

也就是说,目前武汉市在职职工在三甲医院住院核酸检测个人仅需承担18.08元。

二是武汉市参保人员在门诊进行核酸、抗体检测,武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允许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检测费用,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个人当期可报销额度进行支付。

三是确诊和疑似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期间核酸、抗体检测费用,武汉市将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诊疗方案最新版明确的医疗服务项目及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图文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杨慧华 通讯员 黄姗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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