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全面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12月18日,武汉市政府官网发布《武汉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市各街道(乡镇)及下辖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武汉市要求,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摸清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建成年代、结构类型、安全状况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武汉将对用于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和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包括经过改(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于经营性场所的农村自建房,将重点开展整治,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并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武汉市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用于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工作;2021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市所有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于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图文来源:湖北日报记者 严运涛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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