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非法采砂“地下执法队”被一锅端 18名成员全部获刑

为了达到垄断的目的,2014年,阳新有18人组织成立“地下执法队”,采取暴力巡湖的方式对整个猪婆湖范围及周边实施非法控制。在尝到了“甜头”后,该组织遂盯上了长江盗采江砂的船只,再次垄断了长江阳新富池段,仅一年多时间非法获利1248万余元。11月13日,阳新县法院对柯某干等18人涉黑案进行公开宣判。主犯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

当日,阳新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5项罪名,判处主犯柯某干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主犯柯某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6人有期徒刑9年7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8万元至2万元不等;法院责令柯某干等8人共同退赔非法采砂造成的国家损失人民币1239万余元;依法追缴个人违法所得。

经阳新法院审理查明,为牟取经济利益,柯某干等人采取暴力巡湖的方式对整个猪婆湖范围及周边实施非法控制。为进一步树立强势地位,让群众产生“不能到湖里,不敢到湖边”的恐惧感。2014年初,柯某出面网罗冯某豪、尹某栋等人成立“地下执法队”,树立非法权威,称霸一方。2014年10月至2018年上半年,该组织通过暴力巡湖、暴力巡江,寻衅滋事共计21起。初步形成以柯某干、柯某父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利益的驱使下,柯某干团伙盯上富池沿江一带江砂这个“软黄金”。为争抢长江岸线富池段势力范围,2014年,柯某干安排组织成员多次驱赶武穴市某砂石有限公司船只,并多次与武穴市涉黑组织成员舒某东(已判刑)等人火拼。

为攫取更大经济利益,柯某干涉黑组织对参与非法采砂的船只统一管理,安排夜间盗采江砂,通过低买高卖的方式将江砂销售给外地砂贩。2016年下半年,柯某干通过开会决议,利用黄沙公司70万吨江砂尚未开采的借口,对富池所有“三无”采砂船集中管控统一偷采,按照30%至50%比例分赃。此外,该组织还采取所谓的谈判、协商等“软暴力”传达江上采砂规矩,以暴力巡江、“摆场子”等方式持续对外地采砂船进行打压震慑,全面管控并建立江上非法采砂秩序,成为垄断长江富池段的“砂霸”。

经查,2016年11月至2018年5月,该组织非法开采江砂总量为32万余吨,通过江上犯罪非法获利1248万余元。


图文来源:楚天都市报 记者梁传松 通讯员徐亚琳 杨李君

责任编辑:许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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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传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