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通知要求:2023年底彻底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到2023年12月底,彻底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山西襄汾发生餐馆坍塌事故后,农村自建房的修建、自建房转经营的情况引起多地广泛关注。《通知》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房屋安全无小事,重在防患于未然。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我省将开展农村房屋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工作,2021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省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图文来源:湖北日报记者周三春、通讯员陈颖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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