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为了切实保护好耕地,近日,省政府印发通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坚决制止
耕地“非农化”行为
湖北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有7288万亩耕地,为托住全国18亿亩耕地红线底盘作出了湖北贡献。
保护耕地,要切实压实各地各部门的主体责任。
通知明确,要全面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全面检查本地区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将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非农建设等耕地“非农化”行为纳入考核内容,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地方,将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地方,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问责。
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扩大自然保护地
2017年,我省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883万亩,比国家下达任务高出5万亩,全部实现上图入库和落地到户。
通知还对制止耕地“非农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以绿化造林。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等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挖田造湖、填湖造景。加强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等林业重点工程管理,涉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一律不纳入项目库,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林业项目补助。
交通、水利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落实占补平衡。严控绿色通道建设规模,铁路、高速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建设绿化带的要立即停止。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势头,2020年7月3日之后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一律按顶风违法认定;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行为,一律依法拆除;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一律移送纪委监委。
建设选址以不占用
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
保护耕地,还需建立长效机制。通知明确,要强化管控准入机制,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大力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及时保质保量补充到位。建立完善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制度,保障重大项目落实占补平衡。严控成片未利用地开发,禁止在生态红线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5度以上陡坡地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区域垦造耕地。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刚性约束,将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作为项目选址的重要前提条件。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要求补划。强化耕地质量建设,进一步规范耕地质量建设、评价、保护和监督管理。
图文来源:湖北日报 全媒记者祝华 通讯员邹辉
责任编辑:许蓓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以上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