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启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取消19项涉企经营许可审批

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打破“准入不准营”,进一步营造便利宽松的营商环境。11月5日获悉,根据《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省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证照分离”即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分开,也就是办理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办一般经营活动,如果需要从事特殊的经营内容就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经营许可手续。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支持湖北疫后重振的重要措施,我省是全国第4个省级全域试点省。此前,包括湖北3个片区在内的全国各自贸区已进行了“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工作。

对外贸易经营企业不再需要备案登记,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再需要资质审批……根据此次方案,我省对53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央层面523项、省级层面7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19项、审批改为备案10项、实行告知承诺59项、优化审批服务442项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图文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张阳春

责任编辑: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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