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分类救助特殊渔民群体 保障退捕渔民基本生活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工作部署,8月以来,市民政局积极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渔民生活保障工作,明确到2020年底,将全市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落一人。

被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主要是贫困、年老、患病以及“以船为家”、无就业能力等特殊渔民群体。我市将实施分类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基本生活困难渔民,将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范围;对退捕后短期内没有生活来源的,根据困难程度发放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为实现精准救助,市民政局制定了实施方案,各级民政部门主动与农村农业部门对接,将渔民信息纳入社会救助信息系统进行逐一比对,属于社会救助的予以标识。在社会救助对象常规核查基础上,对上岸渔民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建档立卡,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同时,还将充分发挥民政基层触角广的优势,积极利用村儿童主任暑期入户走访、核查时机,宣传禁捕政策。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渔民10661人,已保障困难渔民770人,月保障资金为98.62万元。全市民政局将持续跟踪了解渔民退捕后生产生活情况,强化监测保障,切实做到及时救助。


文章来源:荆州日报

责任编辑:许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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