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东西湖区全面禁捕工作“起步即攻坚”

今年7月1日0时起,长江、汉江武汉段实行为期10年全面禁捕。

东西湖区地处长江左岸,汉江、汉北河及府澴河汇合地带,禁捕攻坚战全面打响。

第一时间,东西湖区成立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全区出动数千人次参与执法打击、市场监管、舆论引导、督查通报“多维一体”工作,并查获长江汉江十年禁捕首案,进一步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

“江边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东西湖区“起步即攻坚”,不断加大力度开展禁捕工作,让“江豚吹浪立,沙鸟得鱼闲”的美好愿景早日重现。

多部门联合巡查执法,打响“攻坚战”

“2000年东西湖区捕捞渔民全部转产上岸,2018年底养殖渔船已全部依法注销。因此,当前的重点工作任务非常明确,就是要打击非法捕捞和售卖江鱼的各类违法行为。”

 一个多月来,东西湖区委、区政府认真分析研判禁捕工作形势和任务,禁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切实履行禁捕工作主体责任。

在强化巡查整治方面,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公安分局发挥带头作用,街道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共同推动蹲守执法和常态巡查相结合;区交通运输局对“三无船舶”集中巡查整治。在强化市场监管方面,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追究网上销售、门店招牌以“汉江野生鱼”“两江野生江鲜”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在强化督查方面,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坚决防止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与此同时,东西湖区还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日常监督举报,形成全民全域监控网格。

市面已难觅“江鲜”踪影

7月1日起,东西湖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专班针对全区市场、水产品店、餐馆饭店逐一排查,“堵死”两江鱼销售渠道。

十年禁捕工作启动后,东西湖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专班第一时间上门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并取得餐馆业主的理解,签订拒售承诺书,配合清除了“江鲜”“野生长江鱼”招牌、删去菜单“江鲜”“野生长江鱼”字样。

为防止少数市场、餐馆饭店的两江鱼销售“反弹”,工作人员在完成汉江干堤巡堤查险后,接着前往附近市场“暗访”,保障监管执法效果。同时,在各餐馆餐牌上公布监督热线,鼓励市民举报违法行为。

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餐饮消费监管、集贸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网上消费监管四大专班,进行了全覆盖宣传、地毯式检查。

截至8月11日,共出动检查人员1100余人次,巡查餐饮经营户2700余户次、集贸市场(含临江市场)180余家次、渔具店50余家,目前尚未发现制作、售卖长江、汉江禁捕鱼类情况。

严厉打击非法行为,有案必查

8月10日晚,一场黑夜巡查,正在汉江流域展开。

由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51人组成的队伍,手持红外望远镜,兵分水陆两路,查找非法捕捞者。

此次巡查并非首次。早在7月3日,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舵落口所和东西湖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汉江东西湖区水域开展联合执法时,就在东西湖区大蔡家塆附近汉江水域,查获长江、汉江武汉段十年禁捕期内首案,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7月6日晚,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新沟镇派出所民警联合治安大队再次冒雨巡查于汉江与汉北河交界处,抓获3名非法捕鱼者,现场收缴10余斤江鱼及丝网、船只等捕鱼工具。目前3名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办理。

“严厉打击、有案必查。”为保证非法行为得到有效制裁,达到“以案释法”的目的,区公安分局与区检察院、区法院就立案标准、证据固定达成共识,与区农业农村局明确了禁捕水域、捕具、渔获物鉴定标准。

从7月开展各项行动以来,累计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巡逻艇10余艘次、车辆300余台次,开展水上巡逻约100公里,陆上巡逻约4000公里;同时,通过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起到强有力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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