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实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完善街道权责清单,减轻街道负担

6月11日下午,湖北省委宣传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提问:应勇书记在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党建引领,构建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请问,如何发挥党建引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对此,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周静作出解答:

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出了“1+1+N”一揽子治理举措,为加快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线路图”和“任务书”。全会通过的《决定》《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基层社会治理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湖北方案”和“湖北实践”,在我省改革发展历史上具有标志性重要意义,必将推动我们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应勇书记在全会上强调,要构建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我省基层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支撑。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就是把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其引领和保障功能,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职责,不断巩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如何发挥党建引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一是着力推动重心下移。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强街镇,夯实社区,推动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上来,加快培养一支适应现代城市治理要求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二是着力推动资源下沉。推动更多公共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到基层,推进编制资源向街道倾斜,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增强社区工作力量,提高街道、社区服务群众能力和资源承载力,真正使街道围着社区转、社区围着群众转。

三是着力推动协同共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政治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参与社区治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政府从自上而下单向治理向多元主体协商共治转变。进一步深化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三方联动”,发挥其领导、引领、统筹、协调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调动居民群众、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积极性。

四是着力推动减负增效。实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完善街道权责清单,减轻街道负担。着眼解决社区责任无限而手段有限的问题,在人员资金力量配备上做好“加法”,在工作负担上做好“减法”,在优化社区管理服务上做好“乘法”,在化解矛盾上做好“除法”,做优服务,做细公共管理,努力实现居民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镇。

来源:长江云

责任编辑:谢珊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