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月830元与680元

4月19日,记者从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4月18日,武汉市“四上”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率98.3%,从4月1日起该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830元/月、680元/月。

武汉市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复工复产快于预计,好于预期。截至4月18日,全市“四上”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率98.3%,复岗率86.7%。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武汉市将切实打好民生保障战和经济发展战,全力以赴抓“六稳”“六保”,确保经济发展“不掉队”。

武汉市全力做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全力做好企业纾困解困工作,将中小企业贷款纾困资金由200亿元扩大到400亿元,进一步争取更多金融机构支持,提高企业受惠面。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1月至6月,暂缓开展现有低保对象年度核查工作,对新申请对象实行容缺审批。对疫情后外出务工、返岗复工、个体经营的低保及低收入对象,今年4月至6月不计算收入,7月至12月减半计算收入。从4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830元/月、680元/月,同步提高其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4月起,在及时启动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同时,增发1倍的临时价格补贴。3月至6月,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月各提高50元。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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