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委1号文件发布,聚焦“三农”短板精准发力

荆发〔2020〕1号

中共荆州市委  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

(2020年3月16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之年。全市“三农”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紧紧围绕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着力补上脱贫攻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民生、乡村治理、要素保障等七大短板,稳住农业农村基本盘,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为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一、聚焦筑牢返贫防线,着力补上脱贫攻坚短板

(一)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定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不动摇,紧盯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剩余脱贫人口较多的县(市)和村实行挂牌督战,完成全市存量6280户13227人全部脱贫的目标任务。对易返贫和易致贫人口进行动态监测,重点关注脱贫监测户、贫困边缘户、疫情影响户,对未脱贫户、返贫户和新发生贫困人口进行及时帮扶、重点帮扶,防止因疫致贫返贫,确保“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二)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扎实开展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压实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严格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3天到所驻村攻坚拔寨,加强驻村帮扶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强化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三)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开展脱贫出列“回头看”,认真查漏补缺,对账销号。坚持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体系连续稳定,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持续加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力度,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贫困对象公益性岗位增设、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兜底保障等工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强化规划、政策、考核、工作机制等融合。科学编制“十四五”扶贫规划。

(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机制。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产业发展、住房保障、教育资助、就业创业、防贫保险、社会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大对非贫困村的指导支持力度,统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村补短板,稳定解决非贫困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问题,确保非贫困村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聚焦农产品有效供给,着力补上高质量发展短板

(五)坚持稳粮扩油不放松。建设高标准农田40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总产量稳定在90亿斤以上。对产粮大县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用地指标。支持产粮大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按规定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抓好油菜轮作试点,扩大双低油菜种植面积。积极培育新型社会化农业气象服务主体,完善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

(六)加快恢复畜禽产能。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落实生猪稳产保供措施,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重点扶持温氏、牧原等龙头企业新建一批10万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基地,全年新增生猪规模产能100万头以上,2020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大力发展家禽生产。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示范场创建。继续实施中心城区“菜篮子”工程,稳步提高蔬菜、猪牛羊禽肉、禽蛋生产和供给能力。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项目。

(七)做优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业”,重点打造荆州大米、荆州小龙虾、荆州双低油菜全产业链。大力发展稻虾产业,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0万亩以上,小龙虾产量稳定在40万吨以上。加快发展水生蔬菜、葡萄、柑橘、黄桃、吊瓜、优质畜禽名优水产、苗木花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支持建设中国(荆州)小龙虾交易中心。支持洪湖市建设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八)扎实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全力打造“荆州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一批“荆州味道”品牌形象店。加强“荆州大米”“荆州小龙虾”“荆州鱼糕”等市级特色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支持县级打造“洪湖莲藕”“洪湖再生稻”“洪湖清水”“监利大米”“监利龙虾”“千里江陵”“玉石首”、公安县“晶凉田”等区域公用品牌。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力度,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新认证“三品一标”标志产品20个以上。支持江陵县开展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九)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建设江汉平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支持太湖港水产建设湖北水产产业技术研究院、安道麦公司打造非专利植保技术研究院、荃银高科打造湖北省水稻产业技术研究院、武汉双绿源建设优质水稻品种研发基地。支持荆州高新区打造国家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建设“中国绿谷”核心区。聚焦小龙虾良种选育繁育,开展精深加工技术攻关,推动小龙虾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继续深化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基地。加大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创建力度,支持洪湖市万全镇、松滋市街河市镇、监利县三洲镇等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

三、聚焦疫后赶本增效,着力补上农民增收短板

(十)全面有序恢复农业生产。落实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差异化防控策略,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工作,全面有序恢复农业生产。加快建立重点农资生产、饲料加工企业名录和农业企业复工复产时间表,实行清单式精准分类管理。建立农资“点对点”保供、农资生产原辅料和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全面落实恢复农业生产扶持政策,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十一)加强农民工返岗就业服务保障。精准摸排返乡农民工就业情况,有序推进农民工内转外输,千方百计稳定就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县域镇域范围内请工用工,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以县为单位加强农民工与劳务输入地机构双向对接,“点对点”落实岗位帮助农民工就业。鼓励能人返乡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为纽带、广大农民参与的产业化联合体,建立优质原料基地,发展产地初加工。支持小农户发展休闲农业、民宿餐饮、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实现多业经营、综合创收。

(十二)抓好农业招商和项目建设。以“全员招商年”为抓手,引进一批产业链长、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行业龙头和“实、精、特”项目。突出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加快推进县域农产品加工园建设。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项目牵引作用,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工作,谋划争取和论证储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

四、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补上美丽乡村建设短板

(十三)加快编制村庄规划。以县为落实主体,加快推进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坚持以实用性为导向,做到“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强化村庄建设和风貌管控,引导建设地域特色鲜明、乡土风格浓郁的当代农村建筑。加强农村建房规划许可管理,保障农户建房合理用地需求,严控违建占地行为。加强各类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的规划体系,科学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

(十四)抓好美丽乡村试点示范创建。深入推进美丽乡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完成18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60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和240个整治村的建设任务。持续抓好特色小镇建设,强化松滋市洈水镇、洪湖市瞿家湾镇、江陵县三湖管理区等国家、省级特色小镇的提档升级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做好沙市区岑河镇、公安县埠河镇、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乡、石首市桃花山镇和天鹅洲开发区等引导培育工作,提升创建水平。实施“擦亮小城镇”行动,打造一批舒适宜居、各具特色的美丽城镇。

(十五)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聚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农村改厕等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推进形成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实现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设施、有完善的收运体系和装备、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保障。优先推进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所有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面稳定达标运行,并推动城镇纳污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在中心村或连片居民点因地制宜推广切实可行的污水处理模式。推广采用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模式和技术产品,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开,完成98798户农户无害化厕所、492座农村公共厕所的改建任务。

(十六)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全面实施为期十年的长江禁捕,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长江干流渔民退捕任务。推进水产养殖“三区”划定,完成禁养区、限养区整治工程。规范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禁止超规划养殖。强化养殖尾水治理,加快推进水产业绿色发展。开展河湖“清四乱”攻坚行动,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监管,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新增造林30万亩,精准灭荒1208亩,全市路渠林网绿化率达到96%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五、聚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着力补上农村民生短板

(十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危桥改造“三年消危”行动,建设农村公路1000公里,力争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3个,所有县(市、区)达到省级示范县标准。支持农村公路向村组延伸、向产业园区延伸、向旅游景点延伸,加快构建广覆盖、多功能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完成率达到100%。推进“气化乡镇”工程,力争乡镇天然气通气比率达到40%左右。落实提速降费政策,加快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铺设和4G网络全覆盖。支持洪湖市、公安县、监利县、石首市开展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着力打通生鲜农产品产地“最后一公里”问题。落实农村保鲜仓储设施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

(十八)提升农村水利和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泵站涵闸更新改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等水利补短板工程。完成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安转工程前期工作。开展长江及重要支流、中小河流整治。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自来水普及全覆盖。开展农村标准化水厂建设。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和保护,做好水质监测。

(十九)提升农村基础教育质量。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建设及升级改造为重点,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劝返复学工作。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政策,有效解决城市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育倾斜政策,开展乡村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专项评审。扩大在荆职业教育学校在本市农村招生规模,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二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完善乡村公共卫生体系,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提质增效。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到村。探索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兼任村卫生室法定代表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对大学生村医实行“乡管村用”。支持各地盘活用好乡镇卫生院现有编制资源,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村医。深化卫生乡村创建。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乡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农村常见病、地方病防治,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加强乡镇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严防公共卫生风险向农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

(二十一)兜牢农村社会保障网。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按相关规定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劳动力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精准管理,量化调整农村低保、特困供养等保障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健全失独家庭和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做好农村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安置。实施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冬暖工程”。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改善失能老人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二十二)加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延伸,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加大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建好用好乡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支持乡村文艺创作和乡土文艺团组发展。组织开展“送戏下乡”“送文化下基层”等活动。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创新文化站人员“县聘乡用”“派出制”。完善农村智能广播网建设、运维、管理机制,确保广播村村响、天天响、优质响。加大对农业遗迹、民族村寨、传统村落等保护力度,传承好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农民丰收节。

六、聚焦基层党建引领,着力补上乡村治理短板

(二十三)建强农村“红色阵地”。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推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转化销号。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提能和专职化管理。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招录350名青年农民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培养,充实村级组织后备人才队伍。加强和规范驻村第一书记选派管理。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推广党员星级管理,开展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突出农村党建综合体建设,推进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起来、用起来、强起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加快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二十四)实施乡村文明培育行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实践活动,弘扬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引导婚丧礼仪节俭文明,大力整治大操大办、盲目攀比、厚葬薄养等不正之风,树立文明乡风。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对接群众需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十五)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坚持长效常治,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村人民调解机制。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深化“六员共建”,创新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雪亮工程”全覆盖。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等领域隐患排查和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以“六护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打非治违。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行为。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一村一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

(二十六)完善乡村治理工作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沉,构建县级“一线指挥部”、乡镇“为农服务中心”、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的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模式。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加大村务公开力度,提升村务公开信息化水平,推进自治组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修订完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乡贤、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七、聚焦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补上要素保障短板

(二十七)加快出台“三农”扶持政策。抓紧研究出台疫后巩固提升小龙虾产业、农产品产销对接、农业招商引资、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市场主体等扶持政策。鼓励本地企业、商超、批发市场等优先采购本地农产品。及时将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相关涉农市场主体按规定纳入国家专项再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授信到期暂时还款困难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展期或续贷维持信贷规模,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落实涉企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帮助农业市场主体渡过难关。用好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向生产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拨付中央、省级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及时向农户发放相关补贴。

(二十八)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战略阶段性目标任务、补上“三农”领域短板相适应。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向脱贫攻坚、农业高质量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倾斜。各县(市、区)要研究出台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政策措施,加大闲置沉淀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鼓励各地选用全产业链开发、整体综合开发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重点领域。鼓励县(市、区)在债务限额内发行债券,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严禁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推动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重点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支持各地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和天气指数保险试点。

(二十九)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落实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以乡村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抢抓新编国土空间规划机遇,调整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灵活运用“点状供地”,完善用地政策,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简化审批审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产业的程序。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用途。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确保农地农用。

(三十)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选派优秀干部到县乡挂职任职,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干事创业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农村工作干部。加强农业科技人才、技术推广、经营管理、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2000人以上。加大农村技能人才评选激励力度,落实县域人才统筹培养使用制度,畅通各类人才下乡通道。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振兴。

(三十一)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坚持乡村振兴“联点共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暗访和督查、现场推进等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促进比学赶超,提升工作实效。实行乡村振兴述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完善县乡农村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乡镇农业农村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培训考察、典型推介等活动,推广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三十二)持续推进农村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做好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稳妥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鼓励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水平。支持供销社、邮政、农业企业、农业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整县试点,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健全完善党委定期研究农村工作制度。县委书记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按规定担任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要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做好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从农村实际出发,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少说多干,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短板,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荆州电视台

责任编辑: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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