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2月28日透露,为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管控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已发布疫情防控期间陆生野生动物管控工作指南,要求各地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严格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和经营场所监管,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
指南明确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的主要物种和内容、监测区域、监测方法,指出将采取线路巡查、定点监测、群众举报、数据记录等多种形式,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和防控。在信息报告及处理上,将利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开通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疫源疫病情况,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发现野生动物饿死性、机械性、疫病性等异常死亡时,实行网络快报,同时向当地防疫指挥部报告。
指南还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封存管控、 消毒防疫、饲料检疫、废物处理等环节的防控措施进一步细化,明确县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有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的职责。各地林业部门应加强与当地卫健、农业、公安、市场、防疫、畜牧、交通、网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宣传形式,突出野生动物保护主题,开展公益宣传活动。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汪彤、通讯员雷文涛、周卫平
责任编辑: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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