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15:00起,咸宁市对中心城区(东至泉都大道,南至太乙大道,西至嫦娥大道,北至107国道)实行交通管制措施。限制除以下车辆以外的所有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中心城区道路行驶。
一、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公务人员驾乘车辆(凭工作证件通行);
二、救护、消防、抢险、环卫等特种车辆;
三、特许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职工通勤车辆;
四、统一征调的出租车辆;
五、返咸离咸人员车辆(凭返咸离咸相关证明);
六、印有“公务用车”字样车辆,指挥部核发“车辆通行证”车辆。统一征调的出租汽车用于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的交通保障。
另外,该市严格控制城区内居民出行。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上班外,不得外出。
同时,在主城区内设置67个临时生活物资供应点,供应时间为8:00-17:00;保留中石化淦水加油站、中石化贺泉加油站、中石化宝山加油站、中石油汽运加油站、中石油银泉加油站、中石油马柏加油站,其他加油站一律停止营业;同时,对符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药店定时开放。
来源: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陈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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