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拨医保资金10.3亿元 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25日,我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我省制定医疗保障应对举措,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由财政兜底,个人不付费。对因抢救治疗所需要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报销。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诊疗、后结算,不按转外就医处理、不降低医保报销比例。

对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预拨医保资金,保证救治费用所需。对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抢救治疗病人的医疗机构,其抢救救治医疗费用不纳入总额预算,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对列入国家卫健委、相关医疗机构发布的防治诊疗指南的药品,未在我省采购平台挂网的,我省开通了绿色通道,实行先挂网后审核,企业申请,直接挂网,供医疗机构及时采购,疫情解除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目前,部分企业已经研究生产出病毒试剂盒,为将这些医疗服务检测项目尽早使用,也开通了绿色通道,采取先试用、后申报的办法,允许新医疗服务检测项目在医疗机构先使用,疫情解除后再按程序审核。

此外,医保部门密切关注救治药品耗材的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监测情况每日一报,逐级上报。对发现哄抬价格、操纵市场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依法处置。

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配备足够人员,做到全程服务,及时结算医疗费用,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基金收支、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确保各项医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目前,全省各市州医保系统已处于战时状态,紧急动员,全面落实医保各项措施。全省17个市州医疗保障局均已成立了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医保政策,向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了医保资金,截至1月25日上午,全省共计预拨医保资金10.3亿元,其中,武汉市预拨7.02亿元,确保新型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及时有序进行。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胡蔓、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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