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汉阳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承包商肖某代表13名农民工领取了被拖欠的37万多元工资。
2016年12月,承包商肖某与某劳务分承包公司签订了钢筋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了汉阳的一处钢筋工程。工程完成之后,该公司仍拖欠肖某约40万余元工程款未支付。肖某将该劳务分承包公司起诉到汉阳法院,2019年11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是该劳务分承包公司到期仍未履行协议。
今年11月27日,肖某向汉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该劳务分承包公司支付工程款40多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眼看春节临近,执行法官刘丹迅速联系被执行人,责令其履行义务,并于当天约谈了双方当事人。
为让农民工拿到工资安心回家过年,执行法官冻结被执行人公司银行账户,对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并多次约其做工作,向其说明拒不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春节期间限高消费对其自身也不方便等。
经过不懈努力,被执行人最终同意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向申请人支付37万多元。2020年1月14日,被执行人一次性向法院支付了全部案款。
文章来源:荆楚网(记者张扬 通讯员陈亚莉)
声明:本文转自以上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