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消费警示发布:出游早安排 购物多比较

昨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货比三家、理性消费,保留票据、及时维权。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物时要保持理性,从自身需求和实际消费能力出发,货比三家,不要受优惠促销等诱惑,冲动消费、盲目消费。

网购时,要尽量选择资质正规、信誉良好、售后服务有保障的网络交易平台或网络经营者,合理行使“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收到商品后及时查验,发现破损或与订单不符的情况,可拒绝签收。

到农贸市场、超市选购肉类、禽类、粮油、白酒等大宗食品时,要查看食品是否新鲜、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超过保质期、外观是否异常,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及感官异常的食品。

选择预付费式消费时,要仔细查验商家证照和资信情况,不要一次性支付金额过大的预付款,以免遭遇无良商家卷款跑路。

外出旅游要提早安排。跟团游消费者,要尽量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警惕不合理低价游;自由行消费者,要提前购买往返车票或机票,通过网络预定宾馆时要选择资质齐全、好评率高的网络平台。

春节期间,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要注意留存证据,包括购物凭证、聊天记录、宣传图片等,及时与经营者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投诉。

来源:楚天都市报

声明:本文转自以上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