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采试点扩围湖北落地 慢性重病患者利好明显

12月16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在湖北正式落地,全省各地公立医疗机构、驻鄂军队医疗机构已开始执行新价格。中选的25种药品均有不同程度降价,尤其是慢性病和重病患者获得感明显。

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共7类25种,其中,心血管系统药物10种、全身用抗感染药物3种、神经系统药物6种、抗肿瘤药物3种、呼吸系统药物1种、消化道药物1种、肌肉骨骼系统药物1种。大多为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等需要长期服用的慢性病用药。

此前,药品集采“4+7”试点时,纳入试点的25种中选药品平均降价幅度52%,最高降幅达96%。此次试点扩围后,25种中选药品的中选价格较之前又有不同程度下降,平均降幅达25%。具体到我省来说,中选价格与我省省级平台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61.26%。按我省首年约定总采购量计算,可节约采购金额7.03亿元。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以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为例,我省中选的是原研企业生产的药品,原采购价是4.18元/片,中选价格为1.09元/片,按每天服用一片计算,治疗费用降低了74.2%;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片,我省中选企业的原采购价格为158.4元/片,中选价格为25.7元/片,降幅达83.8%,1个月的治疗费用从4800元降至770元,按平均70%的比例报销,个人仅需支付230元。

此前,武汉、襄阳、鄂州率先在全省试点药品集采。襄阳市卫计委医政科负责人表示,集采以来,原研药的价格降幅略低,仿制药的降幅比较大,以一年为周期,襄阳市节约药品采购费用超2亿元。

该负责人表示,药品集采的核心就是以量换价,明年省级层面的药品集采工作结束后,襄阳市级层面的药品集采将继续启动,根据当地的用药实际需求扩大药品采购范围,更多地利好广大群众。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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