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从全省工业经济保目标优环境分析调度会获悉,我省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展顺利,截至8月底全省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已偿还64.35亿元,清偿进度为80.03%,列全国第一位。
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六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我省按照要求,狠抓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主动谋划,省市联动。年初全国清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省迅速行动,省清欠办(经信厅)、财政厅、国资委、审计厅等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制定清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推动工作部署落实。
加强督导,统筹推进。从5月起,建立清欠工作进展月度通报排名制度,分别于5月中旬、9月初召开清欠进度推进会,约谈清欠工作进度较慢和投诉举报较多的地市;沉到一线抓督办,组成联合督导专班,针对清欠工作进度慢、欠款基数大、“零报送”区县多等问题,实地催办;以审促改求实效,将清欠工作纳入部门预算和经责审计,加强对“三零”(零报告、零进展、零计划)地区的审计监督。
创新举措,奖惩结合。将清欠工作纳入省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支持地市将清欠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省财政厅对主动开展清欠但资金周转困难的地方给予临时超调资金支持,对久拖不还的地方采取减少转移支付等措施推动清欠;省国资委加强对国有企业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将应付账款控制及清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19年省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并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据介绍,下一步我省将强化资金保障和约束机制,加强督导,确保年底完成“清零”目标。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吴文娟、通讯员王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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