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上水产纵四海,服务八方暖人心!
案情回顾
近日,由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沈某某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破坏生产经营等罪一案,在萧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起,被告人沈某某凭借之前在水产市场内纠集人员肆意殴打市场经营户所建立起的强势地位,为进一步达到垄断杭州市萧山区某大型水产批发市场死虾回收行业的目的,以其在该市场先后设立的多家水产商行为依托,先后网罗、纠集朱某某、黄某某等多名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以沈某某为组织、领导者,朱某某、黄某某为骨干成员,高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邢某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层级分明、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经查,以被告人沈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成立以来,大肆采用殴打、辱骂、滋扰、威胁、纠缠等违法手段,排挤竞争对手,阻碍其他商户正常经营,并通过控制部分摊位的死虾回收生意,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经营金额达1800余万元。该组织还将非法获益用于支付组织成员的食宿、工资、“抚恤慰问费用”及成员违法犯罪后聘请辩护律师的费用等,以维持该组织的运转。
该案是杭州市首例涉及农贸市场的涉黑案件。据统计,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存续期间,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38起,涉及被害人在50人以上,其中轻伤2人、轻微伤20人;强迫交易金额达123万余元,破坏生产经营金额10万余元,其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直击
面对复杂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庭审前公诉人认真准备出庭预案,制定了逻辑缜密的讯问、举证、答辩提纲。
面对案件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较多的情况,公诉人在开庭前与技术人员合作,对关键性证据反复梳理,共计整理、播放了30多份录音录像、微信语音、照片等资料,并通过科大讯飞软件整理了10余份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转化为书面笔录,为保证庭审节奏,在庭审前通过不断预演技术性资料的播放顺序和重点突出内容,以期达到最佳播放效果。开庭时,在技术人员协助下,当庭借助多媒体设备,播放多组视听资料和图片,使案件事实和证据在法庭上如“放电影”般一一还原,直观而有力地揭露了犯罪事实。针对被告人当庭翻供的情况,检察人员当庭播放了相关视频,有力回击了不实辩解。
面对多名被告人的翻供和律师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证据关联性问题等诸多犀利的辩护意见,公诉人沉着冷静,应对有力,通过视听资料、微信录音、账本记录等客观性证据,平和理性地予以一一回应,庭审时间共持续了三天两晚,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罪名的认定、被告人的地位、作用等定罪、量刑的情节进行了充分的辩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杭州检察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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