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梁子湖畔生态农业项目遍地开花。(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周寿江摄)
9月19日,从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该市梁子湖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已通过专家组验收。这是我省首个开展全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试点地区。
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对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具有重大意义。
梁子湖区于2018年7月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利用已有的调查确权成果,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具体包括:对梁子湖区范围内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国家所有自然资源进行权属范围的划定;建立自然资源权籍调查数据库,实现相关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探索建立自然资源、水务、农委、林业等部门联系协作的确权与登记机制,制定确权与登记流程,实行共同确权,实现权利确定、物权登记“一体化”。
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赴鄂州对梁子湖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专家组在听取了项目实施单位工作汇报、观看了成果展示、查阅了相关资料,经质询和答疑后,认为该项目工作目标明确,技术方案、工作报告完整,数据收集利用与分析技术标准,自然资源归类细则、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分编码等科学合理,达到了项目验收要求。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周寿江、通讯员胡志喜、胡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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