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干部也要告别机关化作风,适应机关化管理

近来在基层调研,不时会听到“农村‘两委’越来越‘机关化’了”的声音。声音来源既有村组干部,也有普通村民,乍一听,好像现在的农村工作出了问题,仔细打听才明白,此“机关化”非彼“机关化”。

一般意义上的“机关化”是个贬义词,多指机关化作风。主要表现是,党员干部不愿意深入群众、融入群众、服务群众,引起了村民的不满甚至反感。比如,了解情况不愿意入户走访,而喜欢把村民召集到村部去;没有耐心给村民讲解政策,而是把文件“一贴了之”;个别村部甚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村组党员干部一头连接党委、政府,一头连着百姓,是党和政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最基层的执行者,是农民群众最基础的服务者,与群众保持“鱼水情”,为群众排忧解难正是其责任所系,机关化作风是断不可取的。近些年来,各级党委在改进工作作风方面采取了许多有力的举措,农村“两委”机关化作风问题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那么,干部群众口中的农村“两委”“机关化”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近年来,为规范农村“两委”工作,许多地方探索实施了村务的机关化管理。比方说,推行农村党组织阵地建设标准化,规定统一的管理制度、统一的硬件配备、统一的服务窗口;实施农村“两委”干部的全职化、编制化,严明工作纪律和学习培训制度;推动台账资料的规范化,推行重点工作全程纪实、留痕管理;村级财务由乡镇有关部门统一代管、定期公开,并接受审计监督等等。由此可见,村组党员干部口中的“机关化”,更多是指村务的机关化管理。这些举措让村务管理更加规范、透明,很好地维护了农民的权益,改变了过去村务管理随意性大、透明度低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基层微腐败问题的发生。农村工作固然有随机性、灵活性较大的特点,但是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的管理是农村基层治理的一个必然趋势。

对于村组党员干部来说,如何适应村务机关化管理的新要求?这一方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于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另一方面需要选拔、培育更多既有乡土情感又有现代化治理理念和能力的人加入到农村“两委”干部队伍中来。此外,切实为基层减负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在推进村务机关化管理的同时,要注意解决对于基层的责任“甩锅”、文山会海、过度留痕、过度考核等形式主义问题,根据农村工作实际优化村务机关化管理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引导村组党员干部深入群众、融入群众、服务群众。

可见,机关化作风和机关化管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必须区分开来,不能混为一谈。村组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新形势,多学习新思想、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提高党性修养,锤炼治理能力,真正摒弃机关化工作作风,主动适应村务机关化管理的发展趋势。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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