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好政策!我省15个部门联合发力,扶持残疾朋友就业创业!

最近,省残联、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15部门联合下文,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对象范围。

(一)拥有湖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二)在劳动年龄内已经就业创业或有就业能力、就业愿望

就业方面须知

过去不少残疾朋友们会担心

因为找到了工作而失去低保补贴

国家针对这一现象出台了以下规定:

(一)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首次自主就业创业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鼓励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就业增收,摆脱贫困。

(二)为了给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文件要求政府和街道兴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彩票投注站、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 10%给残疾人,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应免费提供店面。

创业方面须知

(一)到2020年底前,要求全省各市(州)至少建有一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残疾人创业,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由各地给予补贴和贷款贴息。

(二)有发展能力和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可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按规定享受免抵押、免担保和财政贴息政策。

(三)利用网络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将会被给予设施设备和网络资费补助,网络商户残疾人同等享受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政策或享受残疾人灵活就业扶持政策。

记者:宁博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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