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里刚发布的决定别再以为占用耕地是好事
说不定还要交一大笔钱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公示
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标准的决定》对现行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进行了调整
其中
十堰耕地占用税
具体适用税额为45或22元/㎡
单位:元/平方米武汉市江岸区45襄阳市襄城区40江汉区45樊城区45硚口区45襄州区30汉阳区45南漳县25武昌区45谷城县25青山区45保康县25洪山区45老河口市30东西湖区40枣阳市30汉南区35宜城市30蔡甸区35鄂州市梁子湖区35江夏区35华容区35黄陂区35鄂城区45新洲区35荆门市东宝区35黄石市黄石港区45掇刀区35西塞山区45京山市30下陆区45沙洋县30铁山区45钟祥市30阳新县30孝感市孝南区35大冶市40孝昌县30十堰市茅箭区45大悟县30张湾区45云梦县35郧阳区22应城市30郧西县22安陆市30竹山县22汉川市30竹溪县22黄冈市黄州区45房县22团风县25丹江口市22红安县25荆州市沙市区35罗田县25荆州区35英山县25公安县30浠水县30监利县30蕲春县30江陵县25黄梅县30石首市30麻城市30洪湖市30武穴市35松滋市30咸宁市咸安区40宜昌市西陵区45嘉鱼县30伍家岗区45通城县25点军区45崇阳县25猇亭区45通山县25夷陵区30赤壁市25远安县25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30兴山县25利川市25秭归县25建始县25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5巴东县25五峰土家族自治县25宣恩县25宜都市30咸丰县25当阳市30来凤县25枝江市30鹤峰县25
数据来源:湖北日报
什么是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
是对占用耕地建房
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
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具体税法规定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我省现行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根据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制定,共分为7个档次,实际平均税额为31.59元/㎡。
此次调整后,全省103个县(市、区)平均税额为31.43元/㎡,较现行税额减少了0.16元/㎡。
据透露,新的税额标准综合考虑了各地园林草地占比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遵循税法规定划定:
各县(市、区)
人均耕地面积0.5亩以下的税额标准为45元/㎡;
人均耕地面积0.5-1亩的税额标准为35元/㎡;
人均耕地面积1-2亩的税额标准为35元/㎡、30元/㎡;
人均耕地面积2-3亩的税额标准为30元/㎡、22元/㎡。
耕地占用法规定,对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可在本地区使用税额的50%幅度内提高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
考虑到我省人均耕地低于0.5亩地区主要集中在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阳、鄂州、黄冈等地中心城区,适用税额已是顶格税额标准,故不采取加成征收。
其他类型农用地征税吗?
根据决定,对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占用耕地征税。注意:本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如果你有中枪
那可得老老实实准备好
缴纳耕地税唷~
扩散出去,让更多人知道吧!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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