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7月上旬发布引才留才新政后,7月28日,武汉市公安局详细解读了大学毕业生等人才落户及其直系亲属随迁政策,即大学毕业生“全员”放开落户、“全家”解决落户,且可以“全时”办理。
“全员”放开落户。本次落户政策调整后,落户学历范围覆盖至所有大学毕业生,包括经教育部认证的所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同时年龄均放宽至不满45周岁,博、硕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全家”解决落户。大学毕业生落户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如果在本市无房产,可在现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地址上单独立户,打印单独户口簿,取消了原来“自有房屋”和“结婚5年”等条件限制,切实解决大学毕业生安居之忧。
“全时”办理落户。大学毕业生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可24小时网上申请落户。对已审核通过的,民警应于2个工作日内,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加盖“网上办”印章)。网上仅办理大学毕业生本人落户,不办理随迁业务。此外,大学毕业生落户也可以在窗口现场办理。
据介绍,对申请人户籍身份虚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依法处罚,同时纳入“黑名单”,5年内不再受理落户申请。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还宣布,2019年8月1日起,按照《大学毕业生等人才落户办理工作规定》,办理国家、省、市评定的高层次人才,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 饶纯武 通讯员 陈龙、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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