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专项整治“十小场所”消防安全 重点整治电动车入户充电

7月25日,记者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省安委会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居民住宅小区、“十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即日起至9月20日,全省将集中开展居民住宅小区、“十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对象主要包括居民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居民区以及“三合一”、“多合一”、胶囊房等作为重点对象)和小餐馆、小宾馆等“十小场所”。

根据方案要求,此次居民住宅小区的整治重点主要有电动自行车是否进楼入户充电;电缆井是否封堵严密;楼梯间、安全出口是否堆放杂物,是否锁闭堵塞;所属社区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有人员、有装备,实体化值班备勤。

老旧小区(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则需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燃气用具是否采取安全改造措施;是否对易燃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采取严格管控措施;是否设置简易消防设施器材、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是否在小区内违规设置胶囊房等内容。

“十小场所”重点检查主要有经营、生产、储存场所是否违规住人(3人及以上人员留宿);人员密集或住宿场所是否封闭逃生窗,是否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是否在室内、公共走道内停放电动车充电;是否配置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近年来,全省居民住宅火灾占比高,特别是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三合一’和‘十小场所’火灾隐患大量存在。据统计,近5年,我省51%的火灾、81%的亡人火灾,都发生在居民住宅和‘十小场所’。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整治旨在遏制相关场所火灾上升势头,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注释:什么是“十小场所”?

“十小场所”主要是指购物场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住宿场所:客房数50间以下的小旅馆; 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和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5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教学场所:床位数10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50张以下的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下的服装厂、小型生产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或者存放总量在200千克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场所;物资储存场所:总储量在10000吨以下的粮库,总储量在500吨以下的棉库,总储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场;金融、证券场所:营业厅在500平方米以下的金融、证券场所。


来源:荆楚网客户端 荆楚网 记者张城、通讯员赵树祥 实习生贺哲野

声明:本文转自以上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作者:记者张城、通讯员赵树祥 实习生贺哲野)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