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46万元 惠及94440人

记者昨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将发放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446万元,惠及全市困难群众94440人。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我市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当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5.5%,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

受结构性供求不足和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今年4月,我市食品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7.7%,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国家统计局荆门调查队决定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从6月10日起对我市困难群众发放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

补贴标准为:优抚对象:荆门中心城区51元/人,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45元/人;城市低保对象:中心城区51元,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45元/人;农村低保对象:36元/人;城市特困人员:荆门中心城区102元/人;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89元/人;农村特困人员58元/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荆门中心城区、钟祥市、京山市90元/人;沙洋县、屈家岭管理区82元/人。

4月份我市登记四类对象共94440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59701人、特困人员7261人、优抚对象18677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8801人。据测算,全市此次将共发放446万元,所需资金根据不同对象分别从社会救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或地方财政统筹。

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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