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今年高考招生政策出台 保持总体稳定

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出台。政策保持总体稳定,考试时间6月7日、8日不变,6月23日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

5月10日,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政策保持总体稳定。有变化的是,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从2019年起,中央部门高校可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未提要求的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高校,执行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从2021年起,所有高校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严格按教育部规定执行。从2020年起,将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分开公布计划、分开公布文化分数线、分开投档录取和分开公布投档线。

今年,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仍为6月7日、8日,全省技能高考的文化综合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步。艺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类专业素质测试、技能高考技能操作考试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普通高考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每科满分150分。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满分均为300分。

6月23日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强调,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考生信息外,各地只能将考生的报名信息、高考成绩、名次以及录取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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