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到2022年,乡镇、社区等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我省将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以县域为单位,划分若干个(一般为1-3个)网格,每个网格建设1个以1家县级医院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共体。医共体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连续性医疗服务,形成管理、服务、利益、责任共同体。鼓励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共体,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预防、保健和诊疗作用,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加入医共体。三级医院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可以跨网格提供服务,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特殊临床专科技术等可以区域内资源共享。
截至2018年12月,我省共建成医共体105个,覆盖50%的县(市、区)。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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