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各市州纪委监委通报了44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宜昌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宜昌高新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宋占家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1月,宋占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两条中华牌软包香烟。在组织核查期间,宋占家将香烟退还服务对象。2019年3月,宋占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宜昌市原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昌英违规用公款送礼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黄昌英在担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期间,公款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黄昌英还存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情况;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等问题。2019年1月,黄昌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物在组织审查期间上交市财政局非税账户。
3、西陵区原文体新局党组书记、局长董梅违规公款送礼等问题。2017年初至2018年初,董梅安排单位工作人员用公款购买购书卡送礼。同时,该局还存在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发放加班费,违规使用下属二级单位公务用车等问题。2019年3月,董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问责处理,违纪资金被责令退回。
4、枝江市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潘爱明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至2016年1月,枝江市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局采取记账的方式多次违规公款用餐,并通过编造虚假接待、虚列培训资料费等方式将用餐费用予以报销。2019年2月,该局局长潘爱明、副局长郭晋江、时任办公室主任蒋艳红、现任办公室主任赵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出纳汤顺强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枝江市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逸华对此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5、秭归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向琼、工会主席孙大珍等人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8年1月,孙大珍受向琼邀约,二人携家属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2月,孙大珍在职工亲属治丧事宜中代收代送礼金。2018年9月,向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2月,孙大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十堰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市蔬菜贸易管理服务中心(总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袁柳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等问题。2014年至2018年,袁柳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湖北(十堰)华林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杜某等3人购物卡、提货卡、茅台酒、香烟等礼金礼品,折合人民币约0.76万元;2014年至2015年,袁柳将公款及违规收费共计约35万元存入个人账户,作为单位“小金库”开支。同时,袁柳还存在其它违纪违规问题。2018年12月,袁柳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由副县降为科员),违纪所得被收缴。
2、 十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胡建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4年,胡建明在担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强戒所党委书记、第一政委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市强戒所政委胡某等2人礼金共计2万元。同时,市司法局党委、市强戒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致使该系统多名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胡建明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胡建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市建设工程管理处主任罗习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2017年1月,罗习生利用为其女儿举办“结婚答谢宴”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干部吕某等2人礼金共计0.4万元;2017年11月,罗习生利用为其外孙举办“满月宴”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干部李某等3人礼金共计0.3万元。2018年5月,罗习生妻子路某得知组织在对罗习生相关违纪问题开展调查后,退还0.4万元礼金。同时,罗习生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12月,罗习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市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易明军等人违规接受可能公正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工作日午餐饮酒问题。2018年2月5日(星期一)中午,易明军和市司法局武当山特区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崔义芳参加武当山法律服务所所长费某的生日宴请并饮酒;2018年3月6日(星期二)中午,易明军、崔义芳违规接受白浪法律服务所主任胡某的宴请并饮酒;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中午,易明军、崔义芳违规接受湖北荟才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某的宴请并饮酒。2018年11月,易明军、崔义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它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5、市游园管理处原党支部书记杜宏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7年,杜宏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湖北恒盈齿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肖某等5人礼金共计2.8万元、购物卡0.3万元。2019年2月,杜宏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6、原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罗才昌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等问题。2012年至2013年,罗才昌3次经手购买“米黄玉”等工艺品用于送礼,共计花费约5万元,相关费用在单位财务核销;2014年8月,原市规划局在未履行报批手续的情况下,超范围组织干部职工共66人赴重庆巫溪考察,罗才昌负直接责任。2019年3月,罗才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丹江口市盐池河镇政府社会事务办主任、计生办主任汤云峰违规操办其子婚宴等问题。2017年10月23日,汤云峰向组织报备其子婚宴15桌,但是汤云峰实际分三批次宴请客人40桌,与报备的情况严重不符,同时违规收受多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0.38万元。事后,汤云峰向组织报告时隐瞒真实情况,报告宴请11桌,并主动上缴0.17万元礼金。2019年1月,汤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责令退还。
鄂州通报3起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典型问题
1、原市工商局稽查分局副局长(正科级)唐跃辉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5月至12月,唐跃辉先后10次用该局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加油费用共计人民币1323.11元。2018年6月,唐跃辉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2、原市工商局华容分局局长张本顺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月至4月,张本顺先后6次使用该局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加油费用共计人民币1210.27元。2018年6月,张本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3、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办公室职工陶波私车公养等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陶波先后11次使用区法院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摩托车加油,加油费用共计人民币1323.43元;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违规将个人车辆过路费发票共计人民币740元在单位报销。陶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陶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缴。
荆门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沙洋县马良林业站原站长贾中华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2017年2月16日,贾中华女婿为其操办六十岁生日宴,贾中华违规邀请亲属范围以外人员并收受礼金1000元。2019年3月,贾中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京山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稽查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邱少华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11月18日,邱少华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去某水库钓鱼。同时,该稽查大队未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车日常运行管理规定,公车加油未实行“一车一卡”制,油费报销手续不规范,邱少华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月,邱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东宝区石桥驿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张鹏对违规公务接待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7年3月至12月,东宝区部分单位因公到石桥驿镇检查指导工作,石桥驿镇政府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进行接待,并通过事后在公函上虚增来客人数,以降低人均接待标准。张鹏作为石桥驿镇分管机关财务工作的领导,在审核报销凭证时予以签字核销。2019年4月,张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掇刀区团林铺镇莲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许方华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207国道改造工程在团林铺镇莲花村范围内进行征地拆迁。2017年8月至10月,许方华冒用征地拆迁专班人员李某名义违规领取加班补助共计3600元。此外,许方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9年3月,许方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荆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大案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段玉泉违规“公油私用”问题。2018年10月至11月,段玉泉利用工作之便,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先后为其私家车加油5次,共计消费2316元。2019年2月,段玉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孝感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孝南区妇幼保健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兼区书院街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池俊刚违规公款吃喝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2月3日,池俊刚应孝南区书院街卫生服务中心下设的三个社区服务站负责人邀请,安排书院街卫生服务中心全体职工在孝感城区航空路某酒店吃年饭,共消费9000元。2017年8月,池俊刚在生病住院期间,共收受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及部分职工、服务站人员等22人礼金共8300元。2019年3月,池俊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
2、汉川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刘文兵、教导员赵亮疏于警车管理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问题。2018年3月1日晚6时许,经刘文兵同意后,该局临时聘用司机张某将警车开回家。3月2日凌晨张某应同学邀请,私自驾驶该警车到KTV唱歌娱乐,当日凌晨1时33分,张某醉酒后驾驶警车在回家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刘文兵和赵亮对单位警车监管不力,导致本单位司机公车私用,醉酒后危险驾驶酿成交通事故。2018年4月,刘文兵和赵亮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3、应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新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程新旗在担任应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代表该局与应城市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应城市司法局工作手机合作协议》,为干部职工报销2012年10月至2014年7月工作手机话费91900元。 2015年5月,经程新旗同意,该市公证处报销了4名已经调离岗位,应由个人退缴的违纪款27950元;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经程新旗同意,应城市司法局违规报销职工医疗保险164612.64元。2019年1月,程新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4、安陆市接官乡民政办福利院院长叶章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安陆市接官乡福利院在聘用人员已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金,开始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以发放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金的名义违规给福利院聘用人员邓某等3人发放补贴900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2月,叶章锡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5、孝昌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兼森林公安局观音湖派出所所长董子华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8年12月28日中午,董子华在孝昌县城区某酒店为其子操办婚前彩礼宴,收受单位同事礼金1300元。2019年2月,董子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
6、云梦县国土资源局道桥国土资源所所长徐应平利用虚假公函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8年1月份,徐应平在任云梦县倒店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在公务接待中超人数安排陪餐人员,填写空白公函,虚增就餐人数,并予以报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1月,徐应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随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随州市白云公园管理处支部委员张自永、市白云公园万众三队村民小组管理人员、党小组组长沈学兵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6年2月,沈学兵违规以劳务费、奖励费的名义从10万元房屋征收协调工作经费中领取了20050元。张自永作为分管领导对此问题应负直接领导责任。沈学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张自永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沈学兵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随县唐县镇两水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胡乾坤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7月,随县唐县镇两水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胡乾坤,党支部委员、会计吴永耕,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杨太猛,村委会委员、妇联主任胡坤兰在为两名村民办理双女户奖励补助后,胡坤兰收取了村民700元“感谢费”用于四人吃喝。2017年3月至11月,胡乾坤、杨太猛、吴永耕、胡坤兰等四人先后五次接受五名低保、五保户吃请。胡乾坤、吴永耕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胡乾坤、吴永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太猛、胡坤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广水市广水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曹满违规操办女儿满月宴问题。2018年5月13日,曹满在未向本单位党组织报备的情况下,违规操办女儿满月宴并违规收受礼金。2018年7月,曹满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随州市曾都区公安分局北郊派出所巡警中队副队长杨俊宏、随州市第一看守所民警裴严苹、北郊派出所民警孙建虎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7月17日,杨俊宏接受社会人员蒋某的请托,邀约裴严苹、孙建虎等人参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裴严苹、孙建虎酒后与他人发生纠纷,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杨俊宏、裴严苹、孙建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恩施州通报7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1、恩施市白果乡派出所原所长李治华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问题。2015年3月至2018年9月,李治华在任恩施市板桥镇派出所、白果乡派出所所长期间,违规在单位私设“小金库”,并在“小金库”资金中支出409114元,用于给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及福利、日常支出、送礼,部分用于李治华个人支出。李治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3月12日,李治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2、咸丰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秦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6年2月11日,秦磊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其父亲丧事,借机敛财,收受多名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对象等非亲属人员礼金共计1141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秦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6月12日,秦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1月7日,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3、巴东县金果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清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10月4日,高清年为其儿子操办婚礼的过程中违规收取服务对象和贫困户礼金共计7700元。2019年2月22日,高清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整治中心副主任李开熙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的问题。2015年5月16日、2015年10月2日,李开熙在任建始县原国土资源局国土整治中心副主任期间,先后两次与建始县某国土整治项目工程承包商冉某某一起前往四川成都、云南迪庆等地游玩,李开熙仅承担有关外出费用1000元,另有5000元费用全部由冉某某承担。李开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4月23日,李开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关于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1、咸丰县坪坝营镇官田堡村党支部原书记吴石全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9月,吴石全在明知该村村民尹某某不符合低保评定条件的情况下,仍将尹某某纳入农村低保,低保评定流于形式,导致尹某某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5640元。吴石全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17日,吴石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来凤县大河镇车洞湖村党支部原书记欧阳述敬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问题。2012年左右,欧阳述敬在为该村村民邓某某办理身份证信息更改过程中,在其符合身份证信息更改政策条件情况下,多次以没有时间为借口不予办理,直至2012年5月邓某某亲属送给欧阳述敬200元好处费后,才予以办理。2015年至2017年,欧阳述敬多次为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发放救助资金。欧阳述敬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25日,欧阳述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恩施市畜牧兽医局财务科长金鑫审核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金鑫在财务报销审核把关过程中缺乏责任心,原则性不强,同意对手续不全和不符合规定的财务凭证予以报销,致使单位违规支出资金413702.5元。其中,附件不全予以报销的金额共计262250元,用专项资金报销其他公务支出的金额共151452.5元,金鑫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年1月17日,金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仙桃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1、市交通物流发展局支部委员崔世杰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3月23日、8月8日和8月16日,崔世杰先后3次利用自己保管的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929.3元。崔世杰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款929.3元被收缴。
2、市排湖泵站工程管理局党总支副书记吴国进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8年10月21日,吴国进在本市春源沁酒店操办乔迁宴,收受了该局后勤服务中心办事员潘建国等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在吴国进操办乔迁宴期间,潘建国帮忙接请了市水利系统11名工作人员参加吴国进乔迁宴。吴国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潘建国受到警告处分。
3、郭河镇张堤村会计郭玉刚违规操办孙女周岁宴问题。2019年1月19日,郭玉刚在张堤村三组家中操办孙女周岁宴,接请并收受了亲戚以外人员礼金。郭玉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九合垸原种场街道(居委会)支部纪检委员蔡新巧违规操办孙子十岁宴问题。2019年1月27日,蔡新巧在九原路家中操办孙子十岁宴,接请并收受了亲戚以外人员礼金。蔡新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市九原春天果蔬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党支部书记张进平违规操办孙子周岁宴问题。2018年10月14日,张进平在九原春天果蔬专业合作社院内操办孙子周岁宴,接请并收受了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张进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神农架通报2起典型案例
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查处情况的通报
松柏镇人民政府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5月至11月,松柏镇人民政府出现多次会议费中列支酒水等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问题。2019年4月,松柏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金良波,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顺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于1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通报
2019年4月15日,林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体育中心副主任王红志(非中共党员,以钱养事身份)在新华镇龙滩村为其母亲操办70岁寿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3000元,且事前未向林区文化和旅游局履行报备手续。2019年4月23日,林区文化和旅游局撤销其文化体育中心副主任职务;对履行日常监管责任不力的文化体育中心主任杜建兵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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