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武汉一保安19年周末不休没加班费 获赔10万

兢兢业业当了19年保安

周六周日都不休息

不仅没有1分钱加班费

连社保都没按规定缴纳

“老实人”彭师傅

终于开始维权讨薪之路

长期加班从没领过加班费>>>

1999年4月,彭师傅入职武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直在该物业公司从事门卫保安工作。其间,他几乎每天都在上班,周六周日也不休息,却从来没有领到过加班费。

2018年12月28日,彭师傅年满60岁退休了,才发现自己一分钱加班费没拿不说,连社保也没有按规定缴纳。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彭师傅向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

法律援助律师辜波受理此案后发现,案情并不复杂,但是由于时间较长,证据收集困难。当初,彭师傅入职该物业公司时,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以现金形式发放,直到2012年双方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按月打到银行卡上。

“虽然有同事能够证明彭师傅是个‘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老实人’,但这些证据并不充分。”辜波到公司调查、取证后,建议双方通过调解解决矛盾。

公司补偿了10万元>>>

经调解,物业公司承认没有向彭师傅支付加班费,且自2012年与彭师傅签订劳动合同以后,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彭师傅的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愿以每周50元为基础,补偿彭师傅19年间的加班费,近5万元,同时根据彭师傅收入所在的社保基数范围进行相应补偿,两项共计10万元。

近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向彭师傅一次性支付了10万元费用。

打工多个心眼,工资走银行卡>>>

武昌法援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很多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因为自身法律意识不强或者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较早,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没有通过银行发放工资时,也没有保留相关收据。这种情况下,难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广大劳动者加强自身维权意识,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订立劳动合同,工资的发放尽量通过银行账户,这样有利于在争议发生时收集证据,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责任编辑:宋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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