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农业部门获悉,省财政厅、省农机局下拨2019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荆门市获得1.26亿元,比2018年度增加了1600万元。
本年度荆门市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创历史新高,份额占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的近六分之一,农民人均资金占有率全省第一,资金总量位居全省第二。按照《湖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总体要求,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个人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万元,若单机补贴额超10万元的限购1台;种植大户(承包耕地200亩及以上)、家庭农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农业企业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70万元。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据测算,荆门市今年可补贴各类农业机械11000余台,受益农户9700余户。
责任编辑:宋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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