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这片鱼塘的承包人姓薛,今年六十多岁。他承认,种这些罂粟是为了养鱼。
这位朱某就住在鱼塘附近,平常两个人关系不错。在得知薛某想种罂粟后,朱某就给了他一些种子。
种下没多久,这片罂粟就开花结果了。经人举报后,当地公安到现场进行了处理,经清点一共有719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将构成犯罪。
为治禽畜病随手一洒种下868株罂粟
2016年9月份,赵某某在其母亲和弟弟的两所坟墓中间种了3-4株“鸦片烟”。2017年5月份,赵某某把“鸦片烟”拿回家切碎熬水喂猪、喂鸡,治疗猪和鸡拉稀。2017年10月份,赵某某路过其母亲坟墓时,把坟边的“鸦片壳”用手捏散,随手把里面的小颗粒洒在上南坡(小地名)自家包产地里。
2018年3月19日,古蔺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对赵某某种植的“鸦片烟”进行清点,共计种植868株,公安机关随机抽取7株送检。经四川楠木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7株植株均为罂粟,隶属于罂粟科罂粟属,为毒品原植物,俗称鸦片、大烟。 赵某某种植的868株毒品原植物罂粟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铲除、销毁。
“你知道种植罂粟是违法的吗?”庭审中法官讯问罂粟种植者赵某某。
“知道,但我觉得种一点应该没关系,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被告席里的赵某某双手瑟瑟发抖。
双沙镇民兵连长何某某的证言证实:2018年3月13日中午,其曾在赵某某家旁边的公路上,当面告诉赵某某:“如果种植有罂粟就要自行铲除,不然被公安查获,是要被处罚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原植物罂粟而非法种植,数量超过五百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考虑其具有坦白、认罪的情节,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赵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说法
由于禁毒意识不强,对罂粟缺乏科学认识,少数村民认为种植罂粟和种植其他植物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认为自己种植罂粟的行为会违法犯罪,部分村民知道种植罂粟是禁止行为,仍心存侥幸,在自家庭院、自留地少量种植罂粟当菜吃,或者用以治病。毒品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国从源头上禁毒,罂粟是毒品的重要根源,其果实中的汁液经干燥处理后就是平日我们所说的鸦片,我国法律禁止任何个人和组织私自种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此可知,不论出于什么目的,无论种植多少,哪怕只种植一株,私种罂粟均系违法行为。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应当正确认识到毒品危害,自觉抵制毒品,自觉禁种铲毒,不仅自己不种,对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的,还要积极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举报。
双沙镇村民李宗杰表示,“之前当地政府对禁种铲毒进行了宣传,我知道种植罂粟是违法的,但没有从内心上引起重视,通过今天的庭审旁听,我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知道了私种罂粟是国家法律绝对禁止的行为,表示自己不种植罂粟,也要告诉亲戚朋友罂粟不能种植罂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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