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上半年,湖北公交车全部安装防护隔离设施

12月28日,省交通运输厅透露,全省2.3万辆公交车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全部安装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明年1月1日起新购置的城市公交车(含租赁)必须安装该设施。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湖北省城市公交生命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防止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悲剧重现。

目前,全省共有运营公交车2.3万辆,其中有3000多辆安装了驾驶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涉及到武汉、襄阳、咸宁、恩施等地。其中,武汉市最多,达到2800辆。

省运管局相关人士表示,关于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高度,国家相关部委正在拟定行业标准。我省公交车安装相关防护设施的高度普遍是半包门隔离0.8米-1米,全包门隔离1.6米-1.65米。

《行动方案》要求,对途经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隧道路段行驶的公交车辆,2019年1月31日前,要通过采取改造安装、调配运力等方式,达到具备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每班车至少要配备一名随车安全员。

据悉,一辆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大约需要4000元,全省剩余2万辆公家车改造,大约需要投入8000万元,全部由地方财政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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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融媒体12月28日讯 为深刻吸取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教训,12月27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城市公交生命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武汉公交车上的驾驶室安全防护门(资料图)记者张宁摄

《方案》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新购置的城市公交车辆(含更新和新租赁)必须具有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前装);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现有城市公交车辆(含租赁)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工作。

《方案》要求,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公交企业对现有公交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对途经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隧道路段行驶的公交车辆,2019年1月31日前,采取改造安装、调配运力等方式,达到具备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公交企业必须配备随车安全员。公交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在车辆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维护驾驶员安全运营环境。同时,要加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强化驾驶员心理疏导、情绪管理能力,确保驾驶员心理和身体健康。

武汉公交车上的驾驶室安全防护门(资料图)记者张宁摄

《方案》强调,城市公交生命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推进实施,同级安委会要强化统筹协调,交通主管部门要主导推进,财政、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工作落地。按照属地的原则,各城市人民政府对公交车辆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要给予专项财政支持。省政府将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地方和企业进行通报。

12月28日,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武汉公交有独立驾驶室(半包围式隔离仓、全包围隔离仓)的公交车有2600余辆。自2017年起,武汉公交所有更新的车辆,全部采用这种有独立驾驶室的公交车型,以后车辆更新都会采用此类车型。

责任编辑:谢珊

(作者:雷闯、通讯员蔡少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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