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大冶市金牛镇堰口村村委会副主任唐金华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期间,唐金华作为堰口村贫困户唐某的包保责任人,没有按要求开展上门走访慰问、了解情况。且在其已知唐某于2016年3月死亡后,在相关部门三次对贫困户动态调整中,均未按要求及时将唐某死亡信息上报进行核销,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唐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冶市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戴惠芳违规套取助学金问题。2014年12月和2015年10月,戴惠芳在明知其家庭不符合申领国家高中助学金条件的情况下,同意并为其子办理含内容不实的家庭贫困证明,导致其子违规领取高中助学金3500元。2018年2月,戴惠芳受到警告处分。
3.阳新县韦源口镇经天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费新金等人虚报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5年初,韦源口镇经天村采取虚报扶贫项目的方式,套取扶贫项目资金17万元,用于该村工作支出。对此,经天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费新金,党支部副书记、报账员费明发,村委委员、妇女主任罗杏花负有直接责任。同时,费新金、费明发、罗杏花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18年7月,费明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费新金、罗杏花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阳新县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尹新操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2年7月至2015年11月,尹新操在分管危房改造工作期间,王英镇政府采取虚报的方式,套取25户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8.85万元,用于该镇工作支出。2018年9月,尹新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干扰破坏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的精准到位,严重侵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主动出击、积极作为,撸起袖子加油干,力求出实效见真章。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强化监管,深入查找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增强扶贫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做到对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的查处从严,对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的查处从严,对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查处从严,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以铁的纪律护航精准脱贫攻坚。
中共黄石市纪委
2018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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