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12月12日发布,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和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目前疫情已经涉及18省4直辖市,共发生89起。目前,除了海南、香港、澳门、台湾等省区外,内陆已全面禁止生猪跨省运输!生猪调运困难,部分生猪养殖大省积极开展“点对点”调运。 近日,安徽、湖北、山西等省积极推进省内生猪“点对点”跨市调运。记者了解到,安徽省育肥猪存栏在500头以上的养猪大户可申请跨市调运生猪;湖北省也将第一批生猪实行“点对点”调运的名单进行公示。
然而,局部地区只能区域内调运,生猪消耗难度较大,且多针对养猪大户,中小养殖户该怎么办?
安徽养猪大户可申请跨市调运生猪
记者从安徽省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为缓解生猪压栏和地区间供需不平衡问题,自12月4日起,安徽省试行省内生猪“点对点”跨市调运。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点对点”跨市调运的原则是“申请报备、资质合格、备案车辆、规范运行”。确有调运需求的规模生猪养殖场和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凭双方购销合同或协议,向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点对点”调运申请,调运企业必须符合跨市“点对点”调运资质条件,并向输入地、输出地双方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备,按照“严格检疫、全面消毒、落地报告”的要求实施调运。
那么调运资质条件有哪些规定呢?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说,生猪养殖企业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存栏规模在3000头以上或达到出栏标准的育肥猪当前存栏在500头以上,场内防疫制度健全落实,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生猪定点屠宰证,达到3A级设计标准,2018年实际屠宰生猪规模在10万头以上,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健全,具备冷藏和储运设施。
生猪运输车辆必须是在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安徽省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的专用车辆,一车每次只能运输同一养殖场生猪,严禁混装和中途卸载,运输必须指定线路运行。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对照跨市“点对点”调运条件,对申请报备的生猪养殖场和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和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进行登记,并明确运输线路,报市级备案并统一对外公布,确保生猪“点对点”跨市调运规范有序运行。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调运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 《生猪产地检验规程》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进行规范检疫,对跨市“点对点”调运的生猪产地检疫证明,必须由辖区官方兽医和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联合签发。
湖北公布“点对点”调运第一批名单
12月11日,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公布了《防控非洲猪瘟生猪实行“点对点”调运第一批名单》。
为解决防控非洲猪瘟期间规模养殖场生猪压栏、种猪仔猪转运困难等问题,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制发了《关于湖北省内生猪及其产品实行“点对点”调运的通知》,各地根据其规定,筛选出符合条件实行生猪及产品“点对点”调运的养殖场(企业)和屠宰场(企业)。
山西晋城跨市调运生猪20206头
针对生猪养殖企业生猪压栏和屠宰企业猪肉产品积压的实际,山西省晋城市认真落实11月12日召开的全省“点对点”生猪产品调运会议精神,积极为生猪企业搭建外销平台。
截至11月25日,晋城市累计跨市调运生猪产品154批次,共跨市调运生猪20206头。生猪产品跨市调运不仅有力缓解了生猪养殖企业生猪压栏和屠宰企业猪肉产品积压情况,而且有力保障了猪源供应紧缺地区的生猪产品供应,对于维护生猪市场平稳运行和生猪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中小散户卖猪难度并没有好转
各省开始积极促成“点对点”对接,这对生猪养殖户来讲,无疑好事一件。目前已知的对接省份,有9月份开始的山东与浙江开启“点对点”生猪对接;10月份开始的河南与浙江、上海与浙江、吉林省内“点对点”调运;10月底河南与上海达成协议,计划每天供应猪肉产品1000吨;11月份的西藏与黑龙江;以及上文中提到安徽、湖北、山西等省内“点对点”生猪调运对接。
尽管政府支持并鼓励各省进行“点对点”生猪对接,但对猪场和屠企要求非常严格。一般对接猪场都要求在存栏3000头以上,各方面手续正常,近年未发生过重大动物疫病。屠宰场则得具备很高的屠宰能力。
“点对点”对接,对稳定猪价的意义巨大,不过影响还有待提高,比如虽然浙江和多省已经建立合作关系,但浙江猪价依旧居高不下。
由此看来,部分生猪养殖大省积极开展“点对点”调运,但是局部地区目前只能区域内调运,生猪消耗难度依然较大,且多针对大猪场,中小散户卖猪难度并没有好转,生猪积压的情况仍较为明显。新的养殖背景之下,大家必须考虑适应新的养殖模式、新的流通方式。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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